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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泰州综合保税区”形象标识(LOGO)征集方案

为进一步宣传推广泰州综合保税区,打造具有泰州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品牌,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“泰州综合保税区”形象标识(LOGO)。具体事项如下:

  一、相关背景

5月6日,国务院下发《关于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5〕80号),正式批准泰州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泰州综合保税区。

泰州出口加工区2010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,当年9月通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,规划面积1.76平方公里。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后,将重点围绕高端研发制造中心、跨境电子商务中心、保税物流配送中心、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以及金融结算配套中心等“4+1”中心的打造,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,提升发展层次,实现由“加工、组装”向“制造+贸易+服务”的转型发展。

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“泰州综合保税区”形象标识(LOGO),旨在树立具有泰州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品牌,进一步扩大泰州综保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二、征集时间

  即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(以收件时间为准)。

  三、设计要求

1. 主题鲜明。立意与泰州综合保税区的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相吻合,标识应创意新颖、结构简洁、易识易记、寓意深刻,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公众认知度。

  2. 格式要求。为便于推广应用、印刷和实物制作,应征作品需用电脑制作,按A4纸规格制作,作品不小于375px×375px,分辨率不低于800*600像素,统一用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报送。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和设计理念的阐述(300字以内)。

  四、征集对象

国内具有从事机构标志、形象战略、品牌发展或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、咨询公司、广告公司以及关心泰州综合保税区成长发展的个人。

五、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

1. 作品评选:截稿日后,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,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
2. 奖项设置: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0元;二等奖3名 奖金3000元;三等奖5名 奖金2000元;入围奖若干,奖励纪念品一份。以上金额系税前金额,若获奖者为个人,主办单位将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;若获奖者为企业,则请提供合规票据。

  六、作品报送要求

  1. 应征作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:tzckjgq@sina.com,或刻录成光盘,连同报名表一并邮寄至: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西路出口加工区综合楼212室,邮编:225300。截稿日期:2015年7月31日(以收件时间为准)。联系电话:0523-80817301。所有来稿(电子邮件主题),邮寄信件请注明“泰州综合保税区形象标识征集”字样。

  2. 应征作品提交时须附有报名表(见附件),作者在纸质版本上签署有关声明及约定事项,写明真实姓名(或单位名称)、性别、职业、身份证号、联系地址、电话、电子信箱等基本信息。通过邮箱发送应征作品的需寄送纸质报名表,并注明电子邮箱地址和作品发送时间。所有应征作品,作者请自留底稿,稿件恕不退还。

  3. 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、未发表过的作品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。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,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。

  4. 凡报送作品参加征集的作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有关版权的规定。本次活动中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。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的作品享有展览、出版、宣传等无偿使用权。

5.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     

 

附件:?“泰州综合保税区”形象标识(LOGO)征集活动报名表

 附件:

泰州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发布日期:2015-07-06截止日期:2015-08-08